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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 校務研究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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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要點
國立臺南大學校務研究辦公室設置要點
民國104年06月17日103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113年01月10日112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113年09月11日113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能長期穩定蒐集校務相關資料,協助本校及時掌握辦學現況,提供有數據研究基礎依據之分析,達本校校務績效及精進之目的,特訂定本校校務研究辦公室(以下簡稱本辦公室) 設置要點。
二、本辦公室執掌任務如下:
(一)校務資料庫之建置及管理。
(二)校務資料之蒐集、運用及分析。
(三)針對本校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研究績效、校務績效、產學合作等進行研究。
(四)校務相關研究之提案受理。
(五)評估各單位資料蒐集及更新之績效。
(六)其他校務相關之重要研究。
三、本辦公室設置主任一名,由副校長擔任之,召集相關處室進行校務研究,其職責:
(一)監督規劃與專案計畫:決策所需之研究、標竿、註冊率預測、財務收入預測等。
(二)監督資料庫管理與資訊:學生、教職員、財務等資料庫;提供軟硬體支援等。
(三)資料分析與研究:成效評估、各項問卷調查、校園文化研究、機構效度研究、校友就業發展研究等。
四、為執行本辦公室任務並使之常態化運作,及系統性對校務資訊的蒐集,故置執行祕書二名,分別為行政執行祕書一名,由主任秘書擔任之,另一名為技術執行秘書,由圖資長擔任之,並配有專責人員2名(其中1名視計畫經費得另聘具資料庫及統計分析碩士級以上全職人員)。
五、依業務現況、變革及精進,本校各單位務必及時更新、調整所蒐集之資料,並於期限內知會資料庫維護之人員,進行更新。
六、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校務研究會議,因應校務研究議題分析需要得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七、因校務發展需要,得成立「任務工作小組」。小組任務及年度工作計畫應陳請校長核定,並於校務研究會議提出成果報告。
八、校務研究年度報告陳報校長,作為本校各項政策推展、校務精進與發展、執行單位績效獎懲之依據。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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