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 最新消息公佈欄(NUTN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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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Subject)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2/27截止) |
公告單位(Department) |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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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類別(Category) |
獎助學金 (校外) |
公告時間(Time Posted) |
2025/02/12 14:49 |
有效日期(Good Until...) |
2025/02/27 23:59 |
相關連結(Links) |
https://tycwww.ddns.net/ |
附件(Attachments) |
96172_實施要點.pdf; |
內容(Detail) |
●申請資格: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1、設籍桃園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2、學業成績標準:一般學生平均8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平均60分以上 3、未有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4、依學業成績擇優錄取,如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得優先錄取 二、特殊才藝學生獎學金 1、設籍桃園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2、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3、未有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4、才藝表現獲全國(含)以上比賽個人成績前三名、桃園市級比賽個人成績第一名 第一項學生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學士後學士班(學程)、公費生、延畢生、進修學校及一年級新生
●獎助金額: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50名,每名2萬元。 二、特殊才藝優秀學生獎學金:包含音樂、藝術、語文、科學、資訊、體育及寄技藝競賽等,依名次每名1-2萬元
●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請於2月27日前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tycwww.ddns.net/)」建立帳號,填寫相關資料,列印《申請書》請務必正確。 二、附繳交各類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請務必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 三、申請人持《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於就讀學校規定期限內交由學校承辦單位初審: (一) 必繳文件: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或113年7月1日後開立之戶籍謄本 (二) 113學年度成績單。 (三) 身心障礙學生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 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如有符合資格有意申請者,請於2/27(四)前備齊相關資料送生輔組楊小姐(分機322)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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