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 最新消息公佈欄(NUTN News)
主旨(Subject) 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學生申請休學最後期限至第17週前截止
公告單位(Department) 教務處學籍成績組
訊息類別(Category) 行政業務 (校內)
公告時間(Time Posted) 2024/12/17 14:57
有效日期(Good Until...) 2025/01/03 23:59
相關連結(Links) https://academic.nutn.edu.tw/index.php?temp=news3&lang=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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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Detail) 說明:
依學則第29條規定:學生休學,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生因故須休學者,經家長或監護人之書面同意,得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學期中申請休學之最後期限為本校行事曆第十七週。學生休學學期內之各項成績概不採計。
二、學生因故申請休學,得由本校一次核定一學期、一學年或二學年,必要時並得請求延長一學期或一學年。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三、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申請休學者,得持醫生證明辦理。申請休學期間至多以二學期為限,且不計入休學年限內。
四、學生患有法定傳染病時需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配合公共防治措施,如經主管機關基於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者,得依規定辦理休學。
五、休學二年期滿,因重病等因素,無法及時復學,經申請後得延長一學年。
六、在校生或考取尚未入學之學生應徵召服兵役者,得辦理「休學」或「保留入學格」,其期限以學生所服法定役期期滿為限。應徵召服兵役、94年次(含)以後出生之學士班就學役男,休學入伍服役期間不計入休學及修業年限。申請休學當學期已逾繳費期限時,應先繳費始得辦理休學。
祝 學安!
教務處學籍成績組 啟
分機: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