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南大學 最新消息公佈欄(NUTN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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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Subject) |
【學校收件】轉知115-1嘉義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訊。(10/6截止) |
| 公告單位(Department) |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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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類別(Category) |
獎助學金 (校外) |
| 公告時間(Time Posted) |
2026/08/07 16:04 |
| 有效日期(Good Until...) |
2027/01/31 23:59 |
| 相關連結(Li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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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Attachments) |
105467_申請書.odt; 105467_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pdf; |
| 內容(Detail) |
一、申請資格:(以下皆須具備) (一) 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者。 (**不包括一年級上學期、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一年級下學期方可申請】 (二) 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二、獎額: 共23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
三、申請方式:請於115年10月6日(星期二)前,檢具「四、應繳文件」資料,向本校生輔組(顏小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應繳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114-2成績證明書1份。 (三) 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四)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五、備註: (一) 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嘉義市政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二) 獎學金審查原則及各組同一所學校錄取名額之比例限制等相關事項,由嘉義市政府另定之。 (三) 審核錄取結果將另函請學校轉知學生,所送申請書及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還。
★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務必於10/6(星期二)前備齊相關資料送生輔組顏小姐(分機323)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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