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南大學 最新消息公佈欄(NUTN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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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Subject) |
公告全校休學學生115-1學期應復學通知,已於6/29上午郵寄出 |
| 公告單位(Department) |
教務處學籍成績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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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類別(Category) |
行政業務 (校內) |
| 公告時間(Time Posted) |
2026/06/30 09:32 |
| 有效日期(Good Until...) |
2026/09/07 23:59 |
| 相關連結(Links) |
https://academic.nutn.edu.tw/index.php?temp=news3&lang=cht |
| 附件(Attach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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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Detail) |
說明: 全校休學學生115-1學期應復學通知,已於6/29上午郵寄出. 1.請於115/8/24日(星期一)前(配合第一階段選課)填妥相關表單(復學、退學或續辦休學),大學部須經家長簽章同意,置入檢附之回郵信封郵寄、或傳真(06-2149605)或親送教務處學籍成績組憑辦。 2.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階段線上選課: 115/8/24~8/26。 開學日期:115年9月7日(星期一)。 3.因傷病辦理休學,復學時需檢附公立醫院診斷書。 4.若欲回校復學,請注意配合選課時程,填寫復學申請書並寄回。 復學生學雜費繳費單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請同學留意電子郵件,自行上臺灣銀行網站列印,有關繳費單問題請電洽分機:441(日研究所)、443(日大學部)、246(夜研究所)、213(進修學士班)。 5.欲辦理退學,請於開學日前,填寫退學申請書寄回。如需開立修業證明書,請另填寫修業證明書申請表及檢附掛號回郵44元一併寄回。 6.欲續辦休學,請填寫休學離校申請書及檢附44元回郵信封寄回,提醒您: (1)依規定,休學滿二學年(4學期)不可延長休學必須辦理復學或退學。若因重病等因素,無法及時復學,經申請後得延長一學年。因懷孕、生產或撫育幼兒及應徵召服兵役申請休學者,應檢具相關證明,且不計入休學年限內。 (2)期限與費用:依規定若於開學日115/9/7(含)前完成休學,免繳學雜費用;超過開學日後辦理者,應先完成繳費註冊後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退費。 7.休學期間可繼續投保學生平安保險,請於每年2月、9月逕洽學務處衛生保健組或電洽(06)2133111轉332徐小姐。 祝 學安! 教務處學籍成績組 啟 分機:21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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