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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大學 |
| 與主題【腳踏車】相關的文章共有《2》篇 |
 
發表者: 教職員工 Email: 發表時間: 2019/3/27 上午 09:01:00
主題: Re: 腳踏車
內容: 您好:
依據本校「校園車輛管理、收費標準及廢棄腳踏車處理要點」第十七條規定
『本校為讓停車空間充分利用並保障師生停車權益,得於每年二月、八月清查校園停車空間,對久置之腳踏車由各管理單位辦理招領公告。但若有符合第十六點廢棄腳踏車之要件者,各管理單位得隨時公告。前項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六個月。廢棄腳踏車由本校總務處進行拍賣,其所得納入校務基金收入。』目前該法規未修訂前,校園內檢整之無主腳踏車,均須依照規定辦理,建議可利用「與校長有約」座談會時機提出意見,由校方決議修訂母法,開放校園無主腳踏車認養機制。
「友善校園,愛護地球,資源再運用」,是大家共同的信仰,學務處也將透過其它管道,共同爭取改善方案,建立良好校園交通秩序暨校園景觀。
謝謝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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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學生 Email: 發表時間: 2019/3/23 上午 08:21:00
主題: 腳踏車
內容: 請問未張貼停車證及違規腳踏車認領作業,經過逾期未認領腳踏車,視同廢棄物辦理;這些腳踏車能否提供給學生認領?其他學校把廢棄腳踏車開放認領,若公告認領約一學期,車主未領回,則開放給學生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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